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内蒙古昌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

发布时间:2019-08-12 浏览次数:16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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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砌筑砂浆试配时应采用工程中实际使用的材料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应自投料结束算起,对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120s; 对掺用粉煤灰和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180s。

    按计算或查表所得配合比进行试拌时,应测定砂浆拌合物的稠度和分层度,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调整材料用量,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然后确定为试配时的砂浆基准配合比。

    砌筑砂浆试配时至少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基准配合比,其他配合比的水泥用量应按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及减少10%。在保证稠度、分层度合格的条件下,可将用水量或掺加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对三个不同的配合比进行调整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0)的规定成型试件,测定砂浆强度并选定符合试配强度要求且水泥用量最少的配合比作为砂浆配合比。